冥王星在2006年8月的國際天文學聯合會(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,IAU)會員大會中,被舉手表決結果搓掉了它的行星地位,改分類到新創(chuàng)設的矮行星家族中。但關于它的行星地位爭議并未止息。美國中佛羅里達大學(University ofCentral Florida,UCF)行星科學家Philip Metzger提出最新研究成果,認為應該回復冥王星的行星地位。

Pluto.Photo courtesy of NASA
根據IAU在2006年給出的行星定義,必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:(a)環(huán)繞太陽運行的天體;(b)質量必須大得使其自身的重力足以抵抗剛體結構強度,使球體維持靜態(tài)平衡(近乎圓球形)的外型;(c)清除了軌道鄰近區(qū)域中的物質。其中最后一項(c),「清除」的意義,就是這顆行星必須是這個軌道上重力最強的天體。由于海王星的重力會影響其鄰近的冥王星,且冥王星公轉軌道附近還有許多與其類似的冰凍的古柏帶(Kuiper belt)天體,所以當時以此為由,剔除了它的行星資格。
然而,Metzger等人審視從過去200年間的科學著作,發(fā)現只有1802年有一篇論文提到「清除軌道為行星必要條件」,而且這個說法并沒有科學證據,只是作者自身的推論。他表示:自伽利略時代以來,行星科學家便常稱像土衛(wèi)六泰坦(Titan)和木衛(wèi)二歐羅巴(Europa)這樣的衛(wèi)星為「行星」。所以IAU現在采用的行星科學的基本天體概念,現在根本沒有用在他們的研究里,卻受到這樣的定義限制,導致太陽系第二復雜有趣的「行星」被隔離在行星家族外。
責編:微科普